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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费公示

发布日期:2022-08-01     作者:管理员     来源: 本校    编辑:    审核人:    点击:

收费性质

收费项目名称

收费标准

收费依据

收退费规定

事业性收费

学 费

中等职业学校学费[城市户口]:每生每年2300元。

中等职业学校学费[农村(含县镇)户口]:免学费。

公办高职高专学费[师范]:每生每年3500元。

公办高职高专学费[非师范]:每生每年5000元。

冀价行费[1999] 12号

冀教财[2021]6号

冀价行费[2008] 42号

1.学费、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,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取。

2.学生缴纳学费、住宿费后,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,学校应根据学生在校时间,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、住宿费,在校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,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。

住宿费

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:每生每年350元。

高等学校住宿费:每生每年500元。

冀价行费[2008] 6号

代收费

书 费

可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组织定购,不得营利。

冀价行费[2008]42号

根据学生实际用书及时据实结算、多退少补,

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。

注:1.公示清单内项目不得超标准收费;

2.公示清单之外项目收费,学生可以拒缴,监督电话:0310-5588989

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“三免一助”政策,即免学费、免住宿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,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。

冀价行费(1999)12号

冀价行费(2008)6号.

冀价行费(2008)42号

冀教财[2021]6号